體育署救生員複訓說明
資訊來源:教育部體育署-i運動資訊平台-救生員證照
體育署救生員證照延展
依據「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」第十條規定:
救生員證書有效期間為四年;經累計十六小時以上複訓且合格,並於證書有效期間內取得第十一條第二款參加安全講習活動證明者,於效期屆滿一個月前至六個月內,得向本部申請展延證書效期,每次展延期間為四年。
報名資格
持下列證件向體育署認可機構報名參加複訓。
於效期屆滿1個月前至6個月內救生員證影本。
體格檢查證明(3個月內證明文件)。
安全講習證明(救生員證有效期內累積18小時)。
國民身分證、護照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。
複訓內容及合格標準如下: